译文
种瓜种在东面井边上,瓜藤慢慢地爬过了矮墙。
自从同你结为夫妻,我们就如同瓜葛永远联结相配成双。
我把身躯托付给你,就像倚靠在泰山上。
菟丝本来就是无根的草,只靠着藤蔓攀缘而上。
浮萍也是无根而托身于清清的流水,常恐身躯不得保全失掉依傍。
既然你给了我如大山一般的大恩惠,我侍奉你也定会忠诚恳切一如往常。
我这拳拳之心天日都能照见,想必你也都清楚明白我的衷肠。
注释
冉冉:慢慢地。
垣:矮墙。
瓜葛:两种蔓生植物,常用来比喻互相联结缠绕的关系。
不肖:自谦之词。
这是一首魏晋时代的乐府诗,作者曹叡。该诗通过用瓜藤、萍藻等比喻,描述一位新婚妇女的心声,体现了她期望丈夫不辜负自己的心情和对丈夫的依赖。
“种瓜东井上,冉冉自逾垣。”诗以瓜藤从井上蔓延、冉冉爬过了土墙起兴,暗喻着“男大当婚、女大当嫁”乃是自然之理。“与君新为婚,瓜葛相结连。”从此以后,我们俩就如同瓜葛相连,生活在一起了。“寄托不肖躯,有如倚太山。”新妇自谦不肖,即不贤惠,而将丈夫比作泰山,这不是故意作践自己而抬高丈夫,在封建社会,女子只是男人的附属,故而这位新妇有这种卑怯心理,也是时代的烙印。“兔丝无根株,蔓延自登缘。”这两句说明自己无以自立,得依托丈夫方可生存,一样
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欲杀之。剑有雌雄。其妻重身当产。夫语妻曰:“吾为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往必杀我。汝若生子是男,大,告之曰:‘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。王大怒,使相之。剑有二,一雄一雌,雌来雄不来。王怒,即杀之。
莫邪子名赤,比后壮,乃问其母曰:“吾父所在?”母曰:“汝父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杀之。去时嘱我:‘语汝子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子出户南望,不见有山,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。即以斧破其背,得剑,日夜思欲报楚王。
王梦见一儿,眉间广尺,言欲报雠。王即购之千金。儿闻之亡去,入山行歌。客有逢者,谓:“子年少,何哭之甚悲耶?”曰:“吾干将莫邪子也,楚王杀吾父,吾欲报之。”客曰:“闻王购子头千金。将子头与剑来,为子报之。”儿曰:“幸甚!”即自刎,两手捧头及剑奉之,立僵。客曰:“不负子也。”于是尸乃仆。
客持头往见楚王,王大喜。客曰:“此乃勇士头也,当于汤镬煮之。”王如其言煮头,三日三夕不烂。头踔出汤中,踬目大怒。客曰:“此儿头不烂,愿王自往临视之,是必烂也。”王即临之。客以剑拟王,王头随堕汤中,客亦自拟己头,头复坠汤中。三首俱烂,不可识别。乃分其汤肉葬之,故通名三王墓。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。